順序 | 問題類型 | 亞類 | 問題 | 回答 | 依據 |
1.10 | 申請 | 申請時間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接收申請的時間有幾種情況?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接收申請方式分為兩種情況,即集中接收項目和非集中接收項目。 集中接收項目的接收申請時間于每年3月1日開始,3月20日16時截止;非集中接收項目的接收申請時間按照基金委發布的項目指南和通告要求所規定的時間接收。 | 《關于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 |
1.11 | 申請 | 申請時間 | 什么時候可以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 | 對于集中接收項目,申請人每年1月15日后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各類型項目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填報申請書。 對于非集中接收項目,請參考相應類型的項目指南進行填報。 | 日常管理流程 |
1.12 | 申請 | 申請時間 | 集中接收的項目類型有哪些?非集中接收的項目類型有哪些? | 年度項目指南或通告一般會列出當年集中接收的項目類型。例如,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請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部分重大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數學天元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等。 非集中接收的項目類型主要包括:應急管理項目、部分重大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部門推薦)等,具體類型以當年度項目指南和通告為準。 | 《關于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第一條 |
1.13 | 申請 | 申請時間 | 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何時申請?是否有申請時間表? | 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不含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延續項目)在集中接收期申請,其他類型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按照自然科學基金委發布的指南為準。申請時間可參考國際合作局網站提供的“國際(地區)合作組織間項目相關工作進程表”。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國際合作局網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2/tab161/) |
1.14 | 申請 | 申請書 | 哪些項目必須提交英文申請書? | 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及部分指南要求的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必須提交英文申請書。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第十條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
1.15 | 申請 | 申請書 | 項目申請人如何選擇項目申請書的申請代碼? | 項目申請人應當根據項目的研究方向選擇對應的申請代碼,選擇申請代碼時,盡量選擇到最后一級(6位或4位數字)。有特殊要求的,詳見當年度項目申請指南。申請人如對申請代碼有疑問,可向相關部門咨詢。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二條 |
1.16 | 申請 | 申請書 | 申請書亞類說明、附注說明如何填寫? | 項目申請人應當根據年度項目指南相關類型項目的要求,準確選擇或填寫亞類說明、附注說明。要求“選擇”的內容,只能在下拉菜單中選定;要求“填寫”的內容,可以鍵入相應文字;部分項目“附注說明”需要嚴格按照申請指南相關要求選擇或填寫。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二條 |
1.17 | 申請 | 申請書 | 各類項目的研究期限是幾年?起止時間如何填寫? | 不同類型的項目研究期限不同,例如:面上項目的研究期限為4年,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研究期限為3年,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研究期限為5年。集中接收項目的申請書起始時間一律填寫為申請次年1月1日,終止時間按各類型項目研究期限要求填寫為項目結束之年的12月31日。非集中接收項目按照自然科學基金委發布的指南或通知要求填寫。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
1.18 | 申請 | 申請書 | 申請人每年在依托單位的工作時間有什么要求? | 以下項目類型對申請人每年在依托單位的工作時間有明確要求: 1)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人應保證在項目資助期內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2)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人應保證在項目資助期內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基礎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3)創新研究群體項目的申請人和參與者應保證在項目資助期內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基礎研究工作的時間在6個月以上;4)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的申請人應保證在項目資助期內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2個月以上;5)NSFC-新疆聯合基金本地青年人才專項培養專項要求申請人保證在項目資助期內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 其他項目應根據申請項目的實際情況據實填寫。 | 各類項目管理辦法 |
1.19 | 申請 | 申請書 | 項目申請人證件信息發生變更時是否需要在當年度申請書中說明? | 申請人在填寫本人及主要參與者信息時,應與使用的身份證件一致;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相關說明欄目中說明。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二條 |
1.20 | 申請 | 申請書 | 提交紙質申請書時,需要同時提交哪些附件材料? | 申請人應及時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例如不具有高級職務(職稱)且不具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需提交兩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的推薦信。 | 《關于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第一條 |
1.21 | 申請 | 申請書 | 醫學倫理審查有什么要求? | 由于醫學和生命科學研究對象的特殊性,申請人在項目申請及執行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相關醫學倫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相關規定和要求,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的倫理委員會出具紙質證明。證明的掃描件需作為附件上傳,紙質原件與申請書一并報送。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生命科學部、醫學科學部要求 |
1.22 | 申請 | 申請書 | 什么情況下需要提供依托單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諾書? | 對于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項目申請,依托單位和項目申請人應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部委關于“倫理和生物安全”的相關規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項目申請,申請人應提交依托單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諾書(依托單位蓋章)。承諾書的掃描件需作為附件上傳,紙質原件與申請書一并報送。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生命科學部、醫學科學部要求 |
1.23 | 申請 | 申請書 | 所有項目申請人和參與者是否都需要親筆簽字? | 申請人和項目參與者本人應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無紙化申請的項目除外)。主要參與者中的境外人員如本人未能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則應通過信件、傳真等方式發送本人簽字的紙質文件,說明本人同意參與該項目申請且履行相關職責,作為附件隨申請書一并報送。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二條 |
1.24 | 申請 | 申請書 | 國外/境外參與者的知情同意函有固定格式和要求嗎? | 知情同意函應說明本人同意參與該項目申請且履行相關職責并簽字。知情同意函掃描件需上傳,紙質原件與申請書一并報送。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25 | 申請 | 申請書 | 外國合作者無法在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英文申請書的確認函上簽字,該如何處理? | 當外方合作者無法在英文申請書上簽字時,可由一封本人簽名的確認函代替。確認函需外方合作者在其大學或研究機構的正式信函用紙上打印,信函用紙上應包含外方合作者所在工作單位信息,如大學或研究機構標志、單位名稱、具體聯系方式等內容。外方合作者必須提供其完整準確的通訊地址和聯系信息,同時需明確合作題目、合作內容、合作時限、成果共享約定等內容。外方合作者應在確認函中明確表明已閱讀過英文申請書并同意其內容。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重點國際(地區)合作項目申報要求 |
1.26 | 申請 | 申請書 | 項目申請人如何提出回避某位評審專家的申請? | 申請人可以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申請的通訊評審專家名單及說明。通常應包括專家姓名、所在單位及簡要的回避理由,用信封密封后隨紙質版申請書一同提交。如申請項目類型為無紙化申請項目,請將信件直接寄往相關科學部學科處。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回避與保密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十條 |
1.27 | 申請 | 申請書 | 申請人可否直接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報送申請材料? | 自然科學基金委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和非依托單位報送的材料。 | 《關于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第四條 |
1.28 | 申請 | 申請書 | 申請者以往承擔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完成情況對申請新項目有無影響? | 申請書填報提綱中要求申請人提供上一個已結題項目完成情況的要求,供評審專家參考。 管理科學部對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在結題一年后進行績效評估,對高質量完成項目的負責人所申請的新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資助;對以往項目執行不力的負責人所提出的新申請,將從嚴掌握。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管理科學部要求 |
1.29 | 申請 | 申請書 | 紙質版項目申請書應提交幾份? | 除無紙化申請項目類型(重點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一般情況下,自然科學基金委要求提交1份紙質版項目申請書原件。 2018年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重點項目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開展無紙化申請試點。申請時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在提交《資助項目計劃書》時再補交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A4紙),其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 | 《關于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第一條 |
1.30 | 申請 | 申請書 | 項目申請書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 項目申請書近幾年不予受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類:1)依托單位或合作研究單位未蓋公章或是非法人公章、公章非原件或單位名稱與公章不一致;2)不屬于學科資助范疇;3)違反限項規定;等等。 | 根據計劃局每年的數據 |
1.31 | 申請 | 條件 | 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人員,怎樣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 此類人員經與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依托單位協商,并取得該依托單位同意并簽訂書面合同,可以申請面上項目和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同時,應在申請書中如實填寫個人及工作單位信息,在個人簡歷部分詳細介紹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況,并將與依托單位的書面合同,作為附件隨申請書一并報送。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32 | 申請 | 條件-非本單位人員 | 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人員與依托單位簽訂的書面合同有什么要求? | 書面合同應當明確項目保障條件、工作時間、管理權限、經費使用、知識產權、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等方面內容。對于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人員,還應當經其所在單位書面同意。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
1.33 | 申請 | 條件 | 同時受聘于多個依托單位的人員是否可以作為申請人通過不同的依托單位同年申請多個項目? | 在符合當年度限項申請規定的條件下,可以申請。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申請人同年申請各類科學基金項目的單位不一致、與正在承擔的各類項目科學基金的單位不一致的,應當在申請書正文中詳細注明。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二條 |
1.34 | 申請 | 條件 | 哪些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類型申請時有年齡限制?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人才項目系列對申請人有年齡要求。具體可查看相應類型項目的管理辦法,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項目管理辦法》等。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各類管理辦法 |
1.35 | 申請 | 條件 | 退休人員能不能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 如果退休后仍與依托單位有聘用關系的人員,可申請符合年齡限制條件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如果是與依托單位沒有聘用關系的退休人員,請參照無工作單位或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人員進行申請。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36 | 申請 | 條件 | 申請人同一年度是否可以申請多項同一類型項目? | 申請人同年度只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其中:重大研究計劃中的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除外;聯合基金項目指同一名稱聯合基金)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限項申請規定 第一條 |
1.37 | 申請 | 條件-博士后 |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作為申請人可以申請哪些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在提供了依托單位書面承諾函的條件下,可以作為申請人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地區科學基金;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其他類型項目。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三條 |
1.38 | 申請 | 條件-博士后 |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依托單位承諾函內容有什么要求? | 承諾函應明確依托單位保證申請人在項目資助期內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單位繼續從事科學研究(依托單位蓋章)。承諾函的掃描件需上傳附件,紙質原件與申請書一并報送。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三條 |
1.39 | 申請 | 條件-研究生 | 正在攻讀全日制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可以作為申請人申請哪些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類型? | 正在攻讀全日制研究生學位的人員(項目接收申請截止日期時尚未獲得學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三條 |
1.40 | 申請 | 條件-研究生 | 正在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可以作為申請人申請哪些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類型? | 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可以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但在職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的,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項目申請材料需單獨提供導師同意其申請項目并由導師簽字的函件。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三條 |
1.41 | 申請 | 條件-研究生 | 在職攻讀研究生人員申請提供的導師同意函有什么要求? | 導師同意函應說明申請項目與其學位論文的關系,承擔項目后的工作時間和條件保證等,并由導師簽字。導師同意函的掃描件需作為附件上傳,紙質原件與申請書一并報送。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三條 |
1.42 | 申請 | 條件 | 什么情況下,申請人需要提交專家推薦信? | 對于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且不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需要提交兩名專家的專家推薦信。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43 | 申請 | 條件 | 對推薦專家的研究領域和職稱等是否有要求? | 兩名推薦專家需與申請人研究領域相同、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44 | 申請 | 條件 | 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對申請人和參加人所在地區有何要求? | 地區科學基金項目申請人應當是地區科學基金資助范圍內依托單位的全職工作人員,以及按照國家政策,由中共中央組織部派出正在進行三年(含)期以上援疆、援藏的科學技術人員,其中援疆、援藏的科學技術人員應提供受援依托單位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出具的援疆或援藏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隨申請書一并報送。對參與者無特殊要求。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45 | 申請 | 條件 | 哪些地區的依托單位的科技人員屬于地區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范圍? | 隸屬于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貴州省、江西省、云南省、甘肅省、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陜西省延安市和陜西省榆林市依托單位的全職科學技術人員,屬于地區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范圍。上述地區的中央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依托單位及上述地區以外的科學技術人員,以及地區科學基金資助范圍內依托單位的非全職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地區科學基金項目,但可以作為主要參與者參與申請。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地區科學基金項目 |
1.46 | 申請 | 條件-地區 | 申請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對合作者有什么要求? | 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合作者應在境外從事科學研究,并獨立主持實驗室或重要的研究項目,且具有所在國(或所在地)相當于副教授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合作者申請資格參照相應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指南。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指南 |
1.47 | 申請 | 條件-境外人員 | 非受聘于依托單位的境外人員,是否可以作為無依托單位的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 | 非受聘于依托單位的境外人員,不能作為無工作單位或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48 | 申請 | 條件-境外人員 | 受聘于依托單位的境外科技人員,可否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 全職受聘于依托單位的境外科技人員可以通過其受聘依托單位進行申請;非全職受聘于依托單位的科技人員還須提供依托單位的聘用合同復印件,包含聘任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單位工作時間的說明(依托單位或其人事部門蓋章)作為附件隨申請書一并報送。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49 | 申請 | 條件-境外人員 | 受聘于依托單位的境外人員,是否可以同時以境內、境外兩種身份申請或參與申請各類項目? | 受聘于依托單位的境外人員,不得同時以境內、境外兩種身份申請或參與申請各類項目。 例如:如果已經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或者作為合作者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與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在項目結題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其他類型項目;反之,如果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和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與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以外的其他類型項目,在項目結題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或作為合作者參與申請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與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50 | 申請 | 條件 | 當年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結題手續的項目如何處理? | 當年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結題手續的項目屬于未結題項目,計入限項范圍,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項目負責人和依托單位進行處理。 | 《關于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第二條 |
1.51 | 申請 | 條件 | 同一年申請人是否可以同時申請不同科學部的項目? | 1)申請人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類型項目向同一科學部或不同科學部申請;2)符合當年度限項申請規定的申請者,同年申請不同科學部的項目時,應在申請書中列明同年申請的其他項目的項目類型、項目名稱信息,并說明申請項目之間的區別與聯系。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二條 |
1.52 | 申請 | 條件-青年基金 | 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應具備什么條件? | (一)具有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三)申請當年1月1日男性未滿35周歲,女性未滿40周歲。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報要求 |
1.53 | 申請 | 條件-青年基金 | 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組成員是否要求全部是青年? | 沒有要求。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組成員應以青年為主體,不要求全部是青年。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第九條 |
1.54 | 申請 | 條件-青年基金 | 已獲得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是否需要結題后才能申請面上項目? |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在符合當年度限項申請規定下,可以申請面上項目;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作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在結題當年可以申請面上項目。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限項申請規定第四條 |
1.55 | 申請 | 條件-青年基金 |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在滿足申請條件前提下,是否可以同時申請兩種不同類型的項目? | 符合當年度限項申請規定的申請者,可以同時申請兩種不同類型的項目,但兩種項目的研究內容不應相同或相近。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限項申請規定,科研誠信須知 |
1.56 | 申請 | 限項 | 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晉升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后,其作為負責人和參與者正在承擔的項目是否計入限項? | 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晉升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的項目計入限項,作為參與者正在承擔的項目不計入限項。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限項申請規定 |
1.57 | 申請 | 限項 | 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在未正式公布資助結果之前是否計入限項? | 國家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正式接收申請到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以及獲得資助后,計入限項。 | 《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限項申請規定第三條 |
1.58 | 申請 | 限項 | 因初審不予受理的面上項目,是否納入面上項目連續申請兩年未獲資助暫停申請1年的范圍? | 是的。前兩年連續申請面上項目未獲資助的項目(包括初審不予受理的項目)申請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年度面上項目。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限項申請規定第二條 |
1.59 | 申請 | 限項 | 哪些類型的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3項的范圍? | 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直接費用大于 200 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作為參與者不限)、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含承擔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和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 1 年的應急管理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局(室)委托任務及軟課題研究項目除外]。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限項申請規定第三條 |
1.60 | 申請 | 限項-社科 | 同一年度內,能否作為申請人同時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 同一年度內,已經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61 | 申請 | 限項-社科 | 正在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能否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 正在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除國家杰出青年科學項目以外的其他類型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62 | 申請 | 限項-社科 | 尚未獲得《結項證書》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負責人能否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管理科學部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科學部規定,作為項目負責人近5年已經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但在當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截止日(3月20日)前,尚未獲得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頒發的《結項證書》,不得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已獲得《結項證書》且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G字頭申請代碼)項目者,需在提交的申請書后附《結項證書》復印件,且在《結項證書》復印件上加蓋依托單位法人公章。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管理科學部面上項目申報指南 |
1.63 | 申請 | 限項-社科 | 在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參與者可否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 在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參與者可以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一條 |
1.64 | 申請 | 系統 | 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時,如何獲得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賬號? | 首次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向依托單位管理員或經依托單位授權的二級單位管理員提供個人姓名和郵箱信息,由管理員新建賬號,激活完善個人信息后使用;曾獲得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在線申請過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可直接用原賬號和密碼登錄。 | 《2017年申請培訓(申請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isisn系統 |
1.65 | 申請 | 系統 | 申請人忘記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已有賬號的登錄密碼,該如何找回? | 申請人可通過郵箱獲取密碼,系統將發送激活郵件到申請人的驗證郵箱,申請人可根據郵件提示重設密碼;申請人也可通過依托單位獲取密碼,可與依托單位管理員聯系,由管理員發送登錄郵件。申請人根據郵件提示,重設密碼。 | 《2017年申請培訓(申請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isisn系統 |
1.66 | 申請 | 系統 | 在填報國家自然科學項目申請書時出現系統故障時,應如何處理? | 可通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系統支持郵箱(support@nsfc.gov.cn)、服務電話(010-62317474)或QQ在線咨詢功能來咨詢具體問題。 | 日常管理流程 |
1.67 | 申請 | 系統 | 已有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賬號的申請人或項目負責人,變更依托單位后是否需要重新申請賬號? | 不需要,但需要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個人信息界面更新個人單位信息。 | 日常管理流程 |
1.68 | 申請 | 系統 | 個人聯系方式變更后,如何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更新? | 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在個人信息界面變更個人聯系方式及相關信息。 | 日常管理流程 |
1.69 | 申請 | 項目類型 | 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主要有哪些類型? | 主要包括: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含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
1.70 | 申請 | 依托單位 | 自然科學基金委是否隨時受理新依托單位的注冊? | 不是。自然科學基金委每年集中受理一次依托單位注冊申請,受理注冊通知通常在受理申請日前30日發布。符合注冊條件的單位可根據通知要求,按程序申請注冊。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第六條 |
1.71 | 申請 | 依托單位 | 申請注冊成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以及其他公益性機構,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自然科學基金委申請注冊為依托單位: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業務范圍中具有科學研究的相關內容; (三)具有從事基礎研究活動的科學技術人員; (四)具有開展基礎研究所需的條件; (五)具有專門的科學研究項目管理機構和制度; (六)具有專門的財務機構和制度; (七)具有必要的資產管理機構和制度。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第六條 |
1.72 | 申請 | 合作研究單位 | 項目組主要參與者中有外單位研究生,其所在單位是否視為合作研究單位? | 主要參與者中如有申請人所在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僅當主要參與者所在單位為境外單位時,該單位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二條 |
1.73 | 申請 | 合作研究單位 | 每個申請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最多可以有幾個? | 一般情況下每個申請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特殊說明的除外,例如重大項目依托單位和合作研究單位合計不得超過5個)。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二條、第五條及重大項目申請指南 |
1.74 | 申請 | 合作單位 | 主要參與者中有境外人員,其所在境外單位是否視為合作研究單位? | 境外人員被視為以個人身份參加項目申請,其境外工作單位不作為合作研究單位。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第二條 |
1.75 | 申請 | 查詢 | 怎樣查詢申請人和參與者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情況? | 申請人及參與者可以使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提供的“人員獲資助項目信息查詢”功能進行查詢。 | 日常管理流程 |
1.76 | 申請 | 查詢 | 如何查詢或獲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管理辦法、申請書表格、申請書撰寫提綱等資料? | 通過自然科學基金委官方網站http://www.nsfc.gov.cn/,可查看項目指南,管理辦法;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在線填寫申請書,可查看申請書撰寫提綱、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等資料。 | 日常管理流程 |
1.77 | 申請 | 查詢 | 如何查詢已結題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信息? | 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準予項目結題之后,將在科學基金共享服務網(npd.nsfc.gov.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www.nstrs.cn)上公布結題/成果報告全文,可登錄這兩個網站查詢相關信息。 | 《關于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第二條 |
1.78 | 申請 | 查詢 | 項目申請人如果沒有收到評審意見反饋,如何查詢? | 項目申請人與依托單位管理員聯系,通過依托單位管理員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中查詢。 | 日常管理流程 |
1.79 | 申請 | 評審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采用何種項目評審方式? | 主要采用通訊評審和會議評審的方式。自然科學基金委對已受理的項目,一般先從同行專家庫中至少選擇3名專家進行通訊評審,在通訊評審的基礎上再組織專家會議評審;對因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項目申請,可以只進行通訊評審或者會議評審。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第十四條 |
1.80 | 申請 | 評審 | 如何申請項目復審? | 申請人對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助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助的決定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復審申請。申請人應當通過電子和紙質兩種方式一并提出復審申請,確保電子申請和紙質申請的一致性。紙質復審申請可以通過當面遞交或者郵寄等方式提交。 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對評審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復審請求的理由。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復審管理辦法》第五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第十八條 |
1.81 | 申請 | 評審 | 申請項目復審應該按照什么程序辦理? | 請根據當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受理項目復審申請與審查工作程序和不予資助項目復審工作注意事項要求辦理。 | 《關于公布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初審結果的通告》、《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復審工作注意事項》 |
1.82 | 申請 | 申請時間-公布 | 每年什么時間公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初審結果? | 自然科學基金委應當自申請截止之日起45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查。 集中接收期項目初審結果通常在每年4月底或5月初公布。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第十二條 |
1.83 | 申請 | 申請時間-公布 | 每年什么時間公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結果?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一般從接收至審批完成需要5個月左右時間。 集中接收的大部分項目類型,資助結果一般在當年8月中下旬公布,其余項目根據項目評審進程陸續公布。非集中接收期項目的資助結果按照自然科學基金委發布的指南和評審進程陸續公布。 | 《關于公布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項目評審結果的通告》,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 |
2.10 | 實施 | 提交材料 | 紙質版《資助項目計劃書》應提交幾份? | 要求提交紙質版項目資助計劃書原件2份。 | 《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批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
2.11 | 實施 | 提交材料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是否需要提交年度進展報告? | 除資助期限為一年及以下的項目外,項目負責人均應通過依托單位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提交時僅需提供電子版,無需紙質版。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第二十三條 |
2.12 | 實施 | 變更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實施過程中是否可以變更項目組參與者?如何變更? | 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當保證項目參與者的穩定性,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減少參與者。參與人由于客觀原因確實需要增加或者退出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依托單位審核后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準。部分項目類型如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參與者不得變更,具體規定請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項目類型管理辦法執行。 | 各類項目管理辦法 |
2.13 | 實施 | 變更 | 哪些類型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不可變更項目負責人? | 一般情況下,人才系列項目不得變更項目負責人,例如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項目等不可變更項目負責人。 | 各類項目管理辦法 |
2.14 | 實施 | 變更 | 如何變更項目負責人? | 在相關項目管理辦法中變更項目負責人的適用情形下,依托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可提出變更項目負責人的申請,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準。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第二十四條 |
2.15 | 實施 | 變更 | 哪些項目類型不得變更依托單位? | 不得變更依托單位的項目類型包括: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和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部門推薦)。 | 各類項目管理辦法 |
2.16 | 實施 | 變更 | 如何變更項目的依托單位? | 項目負責人調入另一依托單位工作的,經所在依托單位與原依托單位協商一致,由原依托單位提出變更依托單位的申請,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準。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終止該項目負責人所負責的項目實施的決定。 | 各類項目管理辦法 |
2.17 | 實施 | 變更-依托單位 | 在什么情況下,依托單位應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依托單位注冊信息變更申請? | 依托單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變更申請: (一)依托單位名稱、科學基金管理聯系人信息、銀行帳號等基本信息變更; (二)法人類型發生變更; (三)因法人合并、分立等發生變更; (四)其他需要變更的情形。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第九條 |
2.18 | 實施 | 日常管理 | 哪些類型的項目需要進行中期檢查(或中期評估)? | 部分類型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需要進行中期檢查(或中期評估)。例如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大項目、重點項目、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重點支持與集成項目以及創新研究群體項目等需要進行中期檢查(或中期評估)。 | 重大、重點類項目(包括參照管理的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項目管理辦法》等 |
3.10 | 結題 | 材料提交 | 項目負責人需提交幾份紙質版《項目結題/成果報告》? | 要求提交紙質版項目結題報告原件1份。 | 《關于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第一條 |
3.11 | 結題 | 成果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研究形成的成果該如何標注?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發表的研究成果,項目負責人和參與者均應如實注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和項目批準號。對于受多個資助機構資助產生的項目成果,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為主要資助渠道或者發揮主要資助作用的,應當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作為第一順序的標注。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
3.12 | 結題 | 成果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題后,后續成果是否還可以標注原批準號? | 項目負責人在結題后三年內應繼續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供與資助項目相關的研究成果,并按要求提交依托單位,列入項目成果檔案。 | 《結題/成果報告》填報說明 |
3.13 | 結題 | 日常管理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延期結題有哪些要求? | 由于客觀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計劃的,項目負責人可以申請延期1次,申請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2年。項目負責人應當于項目資助期限屆滿60日前提出延期申請,經依托單位審核后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準。批準延期的項目在結題前應當按時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 | 各類項目管理辦法 |
3.14 | 結題 | 日常管理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題時是否需要提交科技報告? | 暫不要求。 | 日常管理流程 |
3.15 | 結題 | 日常管理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題報告是否公布? | 從2014年開始自然科學基金委正式啟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報告》全文公布工作。可登錄國家自然科學科學基金共享服務網http://npd.nsfc.gov.cn/查詢。 | 《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第七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 |
4.10 | 經費 | 資助方式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資助方式有哪些?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資助方式分為定額補助式和成本補償式兩種。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
4.11 | 經費 | 資助方式 | 哪些類型的項目實行定額補助資助方式?哪些類型項目實行成本補償資助方式?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一般實行定額補助資助方式。對于重大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等研究目標明確,資金需求量較大,資金應當按項目實際需要予以保障的項目,實行成本補償資助方式。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
4.12 | 經費 | 預算編制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編制的原則是什么? | 項目負責人(申請人)應當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原則,科學、合理、真實地編制預算。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
4.13 | 經費 | 預算編制 | 定額補助資助方式和成本補償資助方式項目各需填寫哪些項目預算表格? | 定額補助資助方式項目需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定額補助)》、《預算說明書(定額補助)》; 成本補償資助方式項目需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成本補償)》、《預算說明書(成本補償)》、《合作研究資金預算明細表》、《設備費預算明細表》、《測試化驗加工費預算明細表》和《勞務費預算明細表》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預算編報須知 |
4.14 | 經費 | 預算編制 | 成本補償式資助項目預算如何評審? | 對于成本補償式資助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將組織專家對預算進行專項評審,根據項目的實際需要確定資助金額。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預算編報須知 |
4.15 | 經費 | 預算編制 | 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編報相關的文件和規定有哪些?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項目指南預算編報須知》、《預算表編制說明》。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預算編報須知 |
4.16 | 經費 | 決算編制 | 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編報相關的文件和規定有哪些?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決算表編制說明》、《關于執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預算編報須知 |
4.17 | 經費 | 預算編制 | 有合作單位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如何編報預算? | 依托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參與者應當根據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分別編報資金預算,經所在單位科研、財務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項目負責人(或申請人)匯總編制。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
4.18 | 經費 | 合作單位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的合作研究資金如何轉撥? | 項目資金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有關規定支付給依托單位。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依托單位應當及時按預算和合同轉撥合作研究單位資金,并加強對轉撥資金的監督管理。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
4.19 | 經費 | 預算調整 | 哪些預算調整事項需要報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批后調整? | (一)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做出重大調整等原因需要對預算總額進行調整的;(二)同一項目課題之間資金需要調整的。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
4.20 | 經費 | 預算調整 | 哪些預算調整事項由依托單位審批后調整? | (一)項目預算總額不變的情況下,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其他支出預算如需調整,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報依托單位審批。 (二)設備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預算、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一般不予調增,如需調減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依托單位審批后,用于項目其他方面支出。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
4.21 | 經費 | 預算調整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調整情況應當如何進行說明或者確認? | 實行定額補助方式資助的項目,預算調整情況應當在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和結題報告中予以說明;實行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預算調整情況應當在中期財務檢查或財務驗收時予以確認。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
4.22 | 經費 | 預算調整 | 設備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預算是否可以調增? | 設備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預算一般不予調增,如需調減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依托單位審批后,用于項目其他方面支出。2015年以前批準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鑒于原勞務費預算比例較低,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調增。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關于執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
4.23 | 經費 | 支出范圍 | 專家咨詢費的發放對象和發放標準是什么? | 專家咨詢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專家咨詢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九條 |
4.24 | 經費 | 支出范圍 | 勞務費發放對象是什么? | 勞務費發放對象為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九條; 《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二條 |
4.25 | 經費 | 支出范圍 | 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的開支標準是什么? | 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九條; 《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二條 |
4.26 | 經費 | 支出范圍 | 在科研活動中無法取得發票或財政性票據,如何解決? | 依托單位應制定符合科研實際需要的內部報銷規定,切實解決野外考察、心理測試等科研活動中無法取得發票或財政性票據問題。 | 《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第四條 |
4.27 | 經費 | 間接費用 | 什么是間接費用? | 間接費用是指依托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用于補償依托單位為了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以及績效支出等。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條 |
4.28 | 經費 | 間接費用 | 間接費用如何核定?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間接費用一般按照不超過項目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部分類型項目按固定額度核定。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關于執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五條 |
4.29 | 經費 | 間接費用 | 間接費用核定比例是什么? | 間接費用核定比例上限調整為:500萬元以下的部分為2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13%。 | 《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三條 |
4.30 | 經費 | 間接費用 | 哪些類型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按固定額度核定間接費用? | 部分項目類型按固定額度核定間接費用。包括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NSFC-新疆聯合基金項目、NSFC-河南人才培養聯合基金項目。 | 關于執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
4.31 | 經費 | 間接費用 | 間接費用如何使用? | 間接費用由依托單位統一管理使用。依托單位應當制定間接費用的管理辦法,合規合理使用間接費用。依托單位在統籌安排間接費用時,要處理好合理分攤間接成本和對科研人員激勵的關系,績效支出安排與科研人員在項目工作中的實際貢獻掛鉤。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三條 |
4.32 | 經費 | 間接費用 | 間接費用的績效支出是否有比例限制? | 對間接費用中的績效支出沒有比例限制。 | 《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三條 |
4.33 | 經費 | 結余資金 | 結余資金可否繼續使用?開支范圍是什么? | 項目通過結題驗收并且依托單位信用評價好的,項目結余資金在2年內由依托單位統籌安排,專門用于基礎研究的直接支出。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結題驗收后如需繼續使用結余資金,可以向依托單位提出申請。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
4.34 | 經費 | 結余資金 | 結余資金使用期限為多長? | 項目結余資金在2年內由依托單位統籌安排(自驗收結論下達后次年的1月1日起計算),2年后結余資金仍有剩余的,應當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財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第四條 《關于組織編報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的通知》 |
4.35 | 經費 | 經費管理 | 對2015年前批準資助的項目,項目經費是否可以調整?如何調整? | 對2015年以前批準資助的在研項目,其研究經費、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勞務費的管理和使用,原則上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直接費用的有關規定執行。根據項目研究工作實際確需調整預算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依托單位審批。鑒于原勞務費預算比例較低,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調增。管理費預算仍按原規定執行,不得調整。 | 《關于執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
4.36 | 經費 | 查詢 | 項目負責人如何查詢有關項目經費下撥等事宜? | 項目負責人可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的“查詢與統計”欄目的“項目經費信息查詢”中查詢計劃撥款時間和撥款狀態等信息。 | 日常管理流程-ISISN系統提供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