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活躍學術思想,營造學術氛圍,促進學科發展和科技進步,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條 石河子大學學術交流活動是指學術會議(包括學術年會、多學科綜合學術交流會、專業或專題學術研討會、國際性學術會議和學術報告與專題講學)。
第三條 學校科協對所屬學會以及各學院在校組織的學術交流活動,將給予一定的經費資助。
第四條 石河子大學學術交流活動經費由學校所設專項經費支出。
第五條 舉辦和承辦學術會議需向學校科協提交報告或學術團體的委托函,并在報告中注明會議的時間、
規模和主要議題等。
第六條 各類學術會議經費資助標準:
(一)承辦國際性學術會議,資助金額不超過100元/人。
(二)承辦全國性學術會議,資助金額不超過60元/人。
(三)每個學術團體組織的學術會議,每年只資助一次,且以不超過50人計。
第七條 各級學會或學院在校組織的學術報告和專題講座活動,在學校科協備案后,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
定經費資助。
第八條 學校科協每年對在學術交流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學術團體、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表彰和獎勵。
第九條 本辦法由石河子大學科協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